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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cal 發表于 2014-6-14 18:23 ( r) t* L0 d1 Q A7 e+ A/ @! `7 a1 q
LZ的論證雖然有問題,但結論本身是正確的。
9 k2 C" G* P7 g+ J/ e, X' r怎么證明?品豐社友前面都寫出來一些了。' g$ m, G3 I X! n# S5 W4 J
截圖來自克萊因《高觀 ... / ]; n# }+ m: S* n
呵呵,大俠,你不覺得你引用的這段定義和之前的張先生的講法矛盾嗎?2 {; O( T5 Q7 B# l: D% I
既然無限小數不能四則運算,那么又怎么冒出一個其差值無限小呢?如果0.1111....+0.11111....不能找到一個具體的數位進行性計算,那為什么1-0.9999....就可以呢?這豈不成了雙重標準?3 l2 c6 @3 S8 G! j" f
同樣的,你也說了,計算Pi就是直接算pi+pi,那么,如果說無限循環小數的定義說成立,0.333.....+0.333...和1/3+1/3有什么區別呢?$ m, I8 X/ l& U! r, N5 C& S* e
總之,個人認為,討論一個數系,無論是原理還是論證方法,其引用最好出自一人。至少可以肯定張先生的理論同魏先生存在分歧。而魏先生的理論,其實是從另一個角度去闡述柯西序列。即,有理數x和y之間的距離定義為絕對值|x − y|,其中絕對值|z|定義為z和−z的最大值,因此總是非負的。這樣實數便被定義為關于這個距離的具有柯西序列性質的有理數序列。也就是說,每一個實數都是一個柯西收斂的數列(x0,x1,x2,…)。這是一個從自然數到有理數的映射,使得對于任何正有理數δ,總存在一個N,使得對于所有的m、n > N,都有|xm − xn| ≤ δ。(兩項之間的距離變得比任何正的有理數都要小。)
. o6 C* @( E9 P! @ |3 m- j q另外,可以一提的,在數學中,如果一個定理可以被由公理證明,且這個定理存在一個由其推出的充要推論,那么這個定理和推論都可以直接應用。那么1/3=0.33....是否屬于這樣的一個判定序列內呢?如果屬于,那么四則為什么成為無意義的呢?
b4 N( k7 x- t3 i2 R% l- F類似的例子比如說平行線定理及其推論,如果說可以類比的話,作為公理,我們同樣認為平行線是兩條無線長度時都不會相交的直線,那么同樣的,如果一條直線上存在有限距離的兩個點,且這兩個分別在兩條平行線上,那么這條直線與平行線相交。如果存在無限距離的兩個點,那么這條直線是平行于平行線呢還是相交呢?呵呵。因為,如果你一定要強調無限小數的四則運算中因為不能找到一個確定的位數來進行計算,那么同樣的,這條具有無限距離的兩個點的直線,同樣無法找到一個確定的距離,或者說無法找到交點的確實位置,那么這種時候是平行還是相交呢?: U; E0 Y8 j& |1 d+ J# ~, l4 Q
另外,說句個人理解,張先生的說法實際上是一種悖論。非錯非對,因為你從任何兩個相反的角度去論證都能得到一個合理的結果。所以,沒必要糾結于此。在完備數系之中,無論是四則還是定義,應用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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