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言承仁 于 2016-4-4 12:0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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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r" ?$ H3 N( ^+ @6 [樓主。聽哥一句勸。除非對方家里借錢救人。那可以借。(不還也沒啥。就當捐款了。)& J, K, T2 a$ Y* {5 i
否則一概不借。找個借口。比如老婆管錢。要商量下。或者父母問你要養老錢。沒有余錢等等。- Y- r' ~& _1 z9 h6 t# b
我借給同事600。還是關系不錯的同事。馬上一年了。我要了三次。。。算了干脆我也不提了。, \$ f6 [4 B8 \* _
還有幾千的我也不說了 這些都還是關系不錯的。認識都是幾年 十幾年的了。
5 S- \: B6 h& z+ l6 e另一位同事更有意思。他手機壞了。我好心借給他一個諾基亞塞班智能機先用著。這手機我都是收藏的。結果他一直用了三四個月,一直不買新手機。直到把屏幕摔壞了才扔給我。連句道歉的話都沒有。3 n: _3 E$ P4 }, z$ u9 {6 t. P
人都有這種心理。別人的東西不會珍惜 。 借來的錢就是自己的了。別人要是問他要還錢,他會覺得是從自己腰包了掏錢。
$ d3 N6 V/ s6 { 反正都是得罪人。不如不借。
2 r9 [7 Y* }/ P5 S0 V1 T2 W8 c借用古龍小說的一句話,這世上,報仇的人,總是比報恩的人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