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公司周末團建算變相加班嗎?”登上熱搜后,網友們紛紛吐槽自己公司周末/休息日團建的糟心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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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大家周末或者休息日去搞團建,在職場人看來就是赤裸裸的加班、剝削。 & Z$ I5 N# O+ _6 I
從目前《勞動法》的規定來看,尚未有針對這類事件的明確法律規定。《勞動法》只是明確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保證至少一天的休息時間,否則需要調休或補償性給予加班費。
; L' I2 t8 ]/ [+ }3 s但已經有將周末參加培訓、團建定義為加班的仲裁。 # c( \) D5 P! `2 Q' Q+ ~2 Z#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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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公司認為他們制定的活動內容與工作內容無關,也沒有任何業務考核,因而不屬于加班;但員工普遍認為無論何種活動,在公司的強行要求下占用了我的休息時間,就屬于加班。最終裁定也是按照加班來算,要求公司對員工安排補休。 # _) K/ |2 @8 l( H8 h
{( b1 N( T9 F' R" O; [某網站曾有個投票:你喜歡公司的團建嗎?7768人參與投票,其中6087人選擇了“不去,團建是大型尷尬現場”這個選項,占比高達78.36%。 % H9 P3 x9 @1 W
可見大家對團建的厭惡,可以說已經超越了年會,畢竟年會還可以抽獎。而團建,很多時候就是打工人自己花錢買罪受,還得賠上休息時間尬聊加強行愉悅玩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