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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6-1-28 22: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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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不要合伙 說的也太武斷了: _$ v! x( X' d- m) }6 N/ z8 X& `
只能說合伙前要把準(zhǔn)備做充分了5 j7 V8 @+ l! {$ f
LZ說的2點 我補充下 & Z y! n( N, G
賺了肯定會分的 這個是基本上的趨勢 但是可但是 如果分的好家的話 也是共贏的
% W" ~4 V3 u" z合伙的目的不是結(jié)婚 只是達到共贏的一個方式; z2 a& X& d' N
不歡而散的結(jié)果 大都是各覺得分配不均而已: v' V; @1 j" l, m5 J9 a, l
LS說的本身就是錯的 只是有堅持住 就算成功?/ A! g H ?/ Z6 K, [3 B/ O
各種組合 單飛后就都死了?? 貌似更好的多吧~~
. o6 O0 S! \7 w只是用了外人眼光覺得 分開好可惜
( Y+ K$ t W0 k" J; ~) g實際上 各自也得到了 單獨都無法得到的成績 這才是合伙的目的) I% \- G9 Y( T. ^( }
說的有些現(xiàn)實 把合伙看作合作 相互利用 達到共贏 并不是結(jié)婚一輩子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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